看客复活了。鲁迅笔下伸长了脖子观看夏瑜杀头的看客们复活了,围观因充当俄国间谍而被日本人屠杀的中国人的看客们复活了。历经数十年的“韬光养晦”,中国看客们没有消亡,不但没有灭亡,而且发展得比先前还要“阔”。不信你看——
9月18日下午1时许,在长沙市小吴门某大型商场做保安的李继辉看到在商场门口有两个歹徒抢夺两位女士的皮包,两个女士大叫抓劫匪,李继辉毫不犹豫地冲上去,但在周围的数百名群众无一人挺身而出。劫匪看到有人出来见义勇为,连忙仓皇逃跑,李继辉马上紧抓住劫匪的摩托车尾部,但无奈车的惯性太大,将李继辉摔倒在地,李当场血流满面,昏倒在地。劫匪也趁机逃走,而被抢的女士拾起歹徒遗落的皮包后,扬长而去。周围的群众也和那两位被抢的女士一样,在看完了一场“好戏”后四散离去。
李继辉在地上慢慢苏醒过来后,自己回到单位才被其他同事送进了医院。据医生介绍,李继辉的右鼻翼至鼻尖全层断裂开,鼻根部也有约8厘米的裂伤。李继辉说,当他带着满脸血迹独自一人爬起来向同事求援的时候,他心里有撕裂般的疼痛。
这些无良的看客们在看完一出不要钱而且“新鲜刺激”的“大戏”后,悄然离去,或许还在津津乐道,沉浸在刚才的情节中不能自拔,要不然怎么就没人会想到帮见义勇为的李继辉一把,他昏倒在地哪?!两位被抢的女士,也如路人一样,飘然而去。麻木冷漠至此,令人心寒。
这让我想起甘肃渭源县的女教师孙祥玉,她死得很惨,惨死在丈夫的斧劈之下,惨死在一群看客干部的冷漠之下。后来这些政府干部们被追查,但他们是作为政府干部的“渎职”而被处理的,此外的非政府干部的看客们,却仍然美美地“欣赏”着他们认为的“好戏”而毫发未损。笔者以为,对于这些看客,仅仅靠道德的约束和有限的法律责任是远远不够的,要杜绝见死不救的看客们的存在,关键还要制定有关的法律条文,来规范、约束这种社会的不良现象。
这并不是主观臆想,在国外或者中国的古代都有惩治看客的法律法规的存在。在对戴安娜车祸的调查中,法国预审法官已经对在事故现场拍照的10名记者提出指控,罪名就是“见危不救”。因为法国刑法典规定,任何人能立即采取行动阻止侵犯他人人身之重罪或轻罪发生,如果这样做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并无危险,却故意放弃采取此种行动的,处5年监禁并课以50万法郎罚金。《唐律》规定:“有强盗或杀人案发生,见呼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闻而不救者杖九十。”
这是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只有全面的法律手段,才能惩治这种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质的冷漠和怠责的看客行为。必须让看客们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大戏”!
《衢州日报》200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