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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有贡献的单位给予重奖。
该奖励政策规定,从今年开始,企业招收该区农村劳动力,一次性招收50人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合同的,给予每招收1人100元的奖励;一次性招收25人以上50人以下并签订1年以上合同的,给予每招收1人50元的奖励。凡每新输出1名,并签订2年以上劳务输出合同和取得出国出境签证的,每人给予400元奖励;对组织涉外劳务输出直接服务的所在镇(街道)、村(居),每输出1名,给予100元奖励。同时还规定,各类培训主体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首次就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和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人均100元的补助。(陈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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