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4日  星期
“世纪中天”崩盘厦门股民洒泪
   早报讯 世纪中天(000540)崩盘的发生至今已经过去5个月,然而对卷入旋涡的厦门股民陈女士来说,由此产生的噩梦仍未结束。记者昨日与一直关注此事的《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孙宁取得联系,据她介绍,陈女士已经与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的薛洪增律师和上海闻达律师事务所的宋一欣律师取得联系,正在准备对厦门证券和中联控进行起诉。

  据悉,2002年8月,陈女士与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下称厦门证券)及中国联合控股公司(下称中联控)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三方理财协议。甲方厦门证券为监管方,乙方出资方陈女士,丙方运作方则是中联控。

  该协议规定,陈女士的120万元资金一到位,中联控就以1∶1的比例投入资金,并在陈女士提供的资金账户上运作股票。运作行为由厦门证券负责监管。当账户市值达到约定市值以下,厦门证券会敦促中联控补足资本金,否则可强制平仓。协议到期时,中联控应确保陈女士获得10%的收益。除陈女士外,还有两位大户与厦门证券和中联控签订了相同内容的合同。

  然而据陈女士介绍,事情后来的发展完全出乎陈女士等三位大户的意料,他们发现中联控买入的股票竟是当时价高23元的世纪中天。于是他们从2002年9月开始联系厦门证券交易部要求解除合同或更换股票,始终遭到厦门证券方面拒绝。

  2003年4月16日,世纪中天开始了连续11个交易日的跌停,股价由23元的高位暴跌至6.09元附近。心急如焚的陈女士等人在世纪中天崩盘刚开始时就找到协议的监管方厦门证券,建议厦门证券通过其在深交所的席位在第一时间内卖出,但厦门证券当时推托说在深圳没有席位。一再劝客户等等看。六七月份在投资人的强烈要求下,厦门证券才带投资人到北京去找中联控,而那时中联控已经人去楼空。

  据孙宁介绍,厦门另外两位个人投资者还没有正式签订委托合同的一个原因是,现在厦门一个律师准备参与此事,但思路与薛律师有所不同,主张主要追究厦门证券的责任。(吴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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