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多方面因素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424家房地产企业,其中超过一半的企业因无地开发已多年没有推出新的房产项目。按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连续两年没有开发房产项目的企业,其资质将被注销。
但是,据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要按规定注销这类企业是行不通的,因为这类企业往往涉及到烂尾楼引发的债权债务关系未理清、规划变更导致项目开发中断和房地产企业间的产权纠纷等问题。
企业开发的楼盘存在部分烂尾楼,烂尾楼的房子至今卖不出去。若注销企业资质,该企业遗留的与建筑商、材料供应商、银行、水电部门、政府前期配套设施投入、土地出让金等多方面的债权、债务关系将无法理清。
据该人士介绍,这种现象在泉州地产界比较普遍,比如,某房地产企业10年前完成泉秀路一个房产项目的开发后,就一直没有再推出新的项目,也多年未参加年检,其资质已经按规定予以注销,但其遗留了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的多种债务关系,就无人愿意买单了。
规划变更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市城乡规划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近十年来,泉州城市发展的步伐迈得很快,城市的整体规划有点跟不上城市功能区域的变迁,尤其是房地产开发用地,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发生规划变更是常有的事。因此,不少房地产企业拿到地并获得土地使用证和开发经营权后,还没来得及进行开发,或者项目开发过半,便因用地规划改变,而不得不停止项目开发。
比如,某港商1995年拿到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并已对地处福厦路和坪山路交界的一地块进行前期开发,准备推出一个商住小区项目。但不久后,有关方面因规划需要对该区域使用功能进行调整,该地块的开发经营被叫停。有关方面决定以等价置换用地的方式,用分别位于宝洲路和津淮街的两块地与这家房地产企业置换。据悉,有关置换方案和企业前期投入补偿金核定直到2003年上半年才有了下文。期间,该企业只得申请延长资质证书的有效期限。
产权纠纷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众多企业自身资金实力较弱,泉州很多房地产项目是由两家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的。不少企业在合作中发生了产权纠纷,陷入官司泥沼,由于产权不清,房子无法出售,企业资质无法取消。据介绍,1993年前后,一家来自宁夏的房地产公司和另一家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了城基路的一个项目。项目完成后,两家企业在分家过程中引发产权纠纷,官司至今没有了结,房子也积压到现在,一套都没卖出去。这家公司1000多万元的资金被套整整十年,十年里,该公司已无力进行新的项目开发,但其资质也只得保留。
当然,也存在一些房地产企业,为炒作地皮而圈地,并不进行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
那么,这些既无法推出新的房地产项目,又不能注销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如此苟活着不是长久之计。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由债权债务关系未理清和产权纠纷造成的,只能等相关问题了结后,再视其是否推出新的项目而决定其资质存留;而因城市用地规划变更引发的,是不能取消其资质的。
对此,不少品牌房地产商的看法是,光依靠行政管理的手段显然是行不通的,只能让这些企业在房地产市场的大浪淘沙中,由行业竞争决定它们的生死存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