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9日  星期
4908万元补助优扶对象

  本报讯(记者庄黎虹)自2000年以来,我市共投入4908.4万元,用于调整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目前,全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平均高出省定标准68%,这是记者近日从市人大召开的全市国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汇报会上获悉的。

  据统计,我市现有各类优扶对象22万多人,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7908名。近年来,民政部门认真执行重点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县(区、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在每年第一季度内都及时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给重点优抚对象,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随着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各地继续巩固发展“爱心献功臣行动”成果,采取与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的办法,投入254.7万元帮扶资金,扶持重点优抚对象发展生产,提高“造血”功能;对享受抚恤补助后仍符合条件的717名重点优抚对象,优先列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使他们享受到双重保障;采取医疗补助及减免、办理农村医疗保障等措施,投入238.7万元,解决了2766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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