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16日电(记者
李珂)从今日起,福建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4路赴全省各地对教育收费进行为期半个月的专项检查。检查组赴各地检查的时间、内容将通过各设区市的新闻媒体公布,并在当地设立举报电话,接受投诉。
本次针对中小学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内容主要有9项:
执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公示情况;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省定“三限”政策情况;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禁招“择校生”情况;执行省定用书目录和实行教材最高限价管理情况,代办费是否实行“期末结算、多还少补”;是否存在强行推销、代办学生保险和农村中小学学生自费统一着装问题;学校收费是否按规定缴纳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是否存在各种摊派收费现象,是否有以“赞助费”等名义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有关费用,是否有通过学生征收教育费附加等“搭车”收费行为;落实省教育厅等4厅局《关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闽教综[2002]18号)的情况,有无截留、挪用学杂费等。
对于大中专院校收费,主要检查以下情况:执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公示情况;高等学校招收的专升本学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预科生、定向生的收费情况等。
据悉,本次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和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等一同参加。
稿件来源: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