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农妇毒米粉汤杀夫被判死刑

  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春县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对抢劫犯叶洪开,故意杀人犯陈淑勉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陈淑勉,女,50岁,永春县玉斗镇人,因与其夫林某长期关系不和,且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从而产生了毒杀丈夫的念头。

  2002年7月6日,林某独自到永春县玉斗镇炉地村西形寨山上拾柴。中午12时许,陈淑勉在家中煮好米粉汤后,投入事先购得的“三步倒”毒鼠强,煮好后盛入塑料杯中。13时许,陈淑勉将米粉汤带到西形寨山,拿给林某食用。不知大难临头的林某食用后发生呕吐,二人便发生争执进而扭打,在扭打中,陈淑勉用双手猛扼因中毒而无多大力气的林某的颈部,直至林某窒息死亡。(陈祥木王鹏强)

发表您的看法 发短信给好友E-MAIL给好友
相关链接
关键词
 
 新闻检索


老总致辞 | 关于泉州网 | 泉州网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闽ICP证020145  泉州晚报社主办 泉州电信公司提供优质带宽

值班电话:0595-2500137 2500139  读者留言:webmaster@qzwb.com

泉州晚报社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