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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阴市所属20个镇将公车全部拍卖,公务人员用车采取货币化补贴方式,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的工作量,每年给予2400元至3万元不等的交通补贴费。
没了公车怎下乡
□龙束鹿
取消公务用车乃大势所趋,笔者双手赞成。比方说,江阴此次公车取消后,每年可节约1000万元左右。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政支出呀。
因为是乡镇一级,笔者不由得担心:没了公车,这些基层干部该如何跑基层呢?镇这一级,一般的管理幅度都在一二十个行政村,远的村子,车程大约要30分钟以上。以前即使有公车,群众还常抱怨乡镇干部来得少,如今公车取消,改成了进自己腰包的货币化补贴,下乡用车可就要花自己的钱了,到时候会不会心疼这笔开支呢?
一项改革往往牵扯着许多方面,方向正确了,也要通过配套措施兼顾其他。公车改革也是这样。
发放公车补贴不可行
□周士君
据报道,江苏省江阴市所属20个镇将公车全部拍卖,公务人员用车采取货币化补贴方式,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的工作量,每年给予2400元至3万元不等的交通补贴费。
如此公车改革,看似改革力度大而且处理彻底,但其根据岗位和不同工作量给予巨额交通补贴费的做法,却未必属完善之举。
采取措施遏制公车消费是必要的,更是必须的,因为公车的不合理消费已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甚至成为财政支出的一个巨大黑洞,更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而这次江阴市镇级机关单位的公车改革后,每年可以节约1000万元。如此分析,江阴市镇级机关的公务车改革从经济效益的角度讲是完全可行的。
可是,公车改革成功与否,既要算经济效益账,还要算社会效益账。江阴镇级公车改革后,在单纯的经济开支上是节约了1000万元,但这却是以浪费严重的公车耗费现状作为基数对比后得来的。就是说,假若把时下公车耗费的水分悉数挤出来之后再对比,公车改革节约的可能就不止1000万元了。而如今,可能多节约的那部分资金,已通过公车改革方案变成“补贴”落入了干部们个人的腰包。如此算账就会发现,江阴的公车改革,即便是单纯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看,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成分。
再从社会效益的角度分析,给领导干部巨额补贴的办法也未必合理。由于干部可自行支配车补,监督机构无权过问,这笔钱的实际支出情况就成了监督的盲区。
这就产生了另外的问题:被估算为相同补贴档次的干部,因为其工作态度、勤政业绩的不同,其实际耗用补贴的数额也不同,也就势必造成从补贴中的受益程度不同。这就有可能使愈加勤政的干部得到的实际车补“实惠”愈少,愈发懒惰的干部实际得到或节余的车补“实惠”反而愈多。
因而,采用给干部发放巨额车补的办法,实际上是在用表面上的合理掩盖事实上的不合理,而一些地方采取将所有公车由另外独立核算的机构实行统管,通过严格杜绝公车私用的漏洞来降低公车运输成本的做法,倒显得更加可行些。
取消公车不能治本
□刘以宾
取消公车,起码有3笔账可算:一是减轻由养公车形成的沉重的财政负担;二是解决公车腐败问题,更重要的是为培养政府人员“公私分明”的习惯提供一个新途径;三,这意味着几千年传承下来的官场礼仪和官场文化已严重不适应现代社会,从而推动“官念”进步,拉近政府与百姓的心理距离。
但对取消公车能否治本,笔者不以为然。
企业单位、人民群众是纳税人,政府的所有支出皆来自于百姓。可以这么说,纳税的意义,是奉养一批“公家人”,让他们替百姓操办公共事务,或者说是把纳税人的钱集合起来变成一系列的公共产品。
然而,被委托人拿到这些钱后怎么花,百姓不仅完全不清楚,而且根本没有发言权,更谈不上通过一种法定的科学程序参与决策。尽管有的地方曾施行人大审查政府财政支出的做法,但从给人的印象以及操作效果看,人们有理由认为,人大监督仍然是政府的内部监督,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群众监督,因为人大也是权力机关的一部分。
公车改革似乎就与群众监督无关,充其量只能看成是政府的一种自我约束或道德自觉。也就是说,公车是取消还是继续保留,是今年改革还是明年或更晚的时候改革,改革后官员是发1万元还是3万元的交通补贴费,与百姓都没有直接关系,起码缺少一种制度上、决策程序上的内在联系。公车改革纵然好处甚多,但是,如果某地方的群众一致认为他们那儿也应该改而政府却坚持不改,群众肯定也没辙。
其实,建立在“村民自治”理念基础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法律保障之上的村务公开制度和村官民主选举制度,早已给乡镇政府财政开支监督、干部行为监督和其他监督提供了绝好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