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14日
 泉州晚报 | 东南早报 | 泉州晚报海外版 | 新生活 | 泉州 | 福建 | 社会 | 时尚 | 时事 | 房产 | 科教 | 财经 | 泉州指南
   

8月1日起进闽承包工程须备案

  早报讯(记者康云)昨日,省建设厅发出关于省外建筑企业进闽承包工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从8月1日起我省将对省外建筑企业(含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下同)进闽承包工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步骤:根据规定,省外建筑企业进闽承包工程,必须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先到分支机构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经分支机构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到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省外建筑企业在闽分支机构登记备案书》。省外建筑企业在闽设立的分支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的,应当另行申办建筑业企业资质。

  条件:有一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有与承接项目相应的经营、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对项目经理实行登记注册,一级项目经理可登记不超过6名,二级项目经理不超过4名。

  核查: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定期对本辖区内的省外建筑企业在闽分支机构是否正常运行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其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人员、设备等是否按中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到位,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是否到位,是否依法从事招投标活动和施工活动,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行为,是否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构成违法的要依法给予处罚或提出处罚建议。

  

    未备案不得在闽评估房地产

  早报讯(记者康云通讯员张增田)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简称评估委)日前发出通知,对省外进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行备案管理。

  《通知》指出,从即日起,省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活动,必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或经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全国范围执业的评估机构;省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依照本通知的规定向省评估委和从业地所在设区市评估委办理备案手续,应该办理进闽备案手续未办理的,不得开展业务。

  据悉,省外进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案需提交进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案申请、房地产价格或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书等有关材料。省外进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以原机构名义签订房地产或土地评估项目委托合同,对外出具的评估报告,需由在原机构注册的2名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签字,加盖原机构公章后,方可生效。

 

  · 相关链接 ·
 
关键词

  48小时点击排行
新闻检索

 

老总致辞 | 关于泉州网 | 泉州网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闽ICP证020145  泉州晚报社主办 泉州电信公司提供优质带宽

值班电话:0595-2500137 2500139  读者留言:webmaster@qzwb.com

泉州晚报社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