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26日
 


“蚂蚁搬家”掏空企业
   据了解,2002年泉州市企业共发生职务侵占案108起,挪用资金案件67起,两部分案件都比上年上升了1倍多。其中除去部分发生在村干部身上的腐败事件外,大部分都是发生在民营企业里的案件。民企里的腐败到底有何特点?记者专访了泉州市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朱春晖。

  哪些人在腐败

  民营企业里的腐败,大多是那些能控制现金的人,例如业务主管、财务人员和销售人员。朱副支队长说,根据支队以往侦办的案件分析,所谓的“企业腐败”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形:一种是公司财务等能直接接触到现金的人员,往往是公开或半公开地提钱,然后“跑路”;另一种情形则比较隐秘,像销售人员、仓管人员等做假账,明明发出了100件货,他偏将账做成90件,另外10件就在路上被“吃掉”。

  “蚂蚁搬家”掏空企业

  公司企业里的最常见的犯罪行为就是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朱副支队长说,与一般刑事案件不同,公司企业里的经济犯罪隐蔽性很强,而且周期很长,是一个慢慢“蚕食”的过程。比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少了几百万元,这笔钱也不是一下子消失的,到底流到哪里去了,比较难查。作案者往往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今天搬一点,明天搬一点,一两年甚至是好几年下来,企业才发现自己被掏空了。

  管理混乱是根源

  朱副支队长分析说,泉州民营企业近年发展很快,一些职务侵占案、挪用资金案呈上升趋势,最主要是由于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规范所致。毫无疑问,那些管理混乱的企业发案率往往比较高。

  另一方面,朱副支队长还认为,目前民营企业的老板将精力主要放在抓生产、促销售上,而忽视了对企业本身和销售环节的管理。只要企业存在漏洞,就有可能被人乘虚而入。朱副支队长说,他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都没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像那些利用仓管、运输、销售一条龙作案的,只要一个环节管理严密,就不至于多次得手。

  企业态度暧昧

  自己的企业被人“蚕食”,企业是什么态度?

  朱副支队长介绍说,大多数人得知自己的员工在掏空企业时,惊讶且气愤。但警方在办案过程还发现了一个令人无奈的现象,那就是有一些企业主们过分重利,前后态度不一。有的企业主最初心急火燎地来报案,希望警方能赶快把人抓住,将被侵占的财产和被挪用的资金拿回来。可是,当拿回自己的损失时或得到来自嫌疑犯的一些补偿时,企业家反而还动员警方,要求把人给放了。早报记者刘玉红

  案例点击

  ■携款“跑路”

  25岁的吕某进是晋江一石化公司的出纳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侵占公司100万元人民币,用于赌博活动和个人挥霍。当吕某进发现自己的行为败露,于2002年5月9日携20多万元与相好的温州坐台女出逃。5月17日,吕某进欲潜回深沪处理事务,不料落入张网以待的经侦人员手中。

  ■侵吞货款

  林某炮是泉州市一包装公司业务员,专门负责联系客户、销售公司产品及收取货款。在其工作的1年零5个月里,林某炮联系了市内15家客户,销售纸板、纸箱总价值达98万余元。林某炮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了其中近30.5万元,用于个人还债、个人经营生意中的亏损和挥霍。

  ■挪用资金

  去年,泉州市经侦支队查获一起侵吞、挪用公司资金792万余元的特大案件。

  原闽南制药厂老板黄某以控股地位,出任龙岩医药采购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职期间,黄某以“费用款”、“批发部开办费”、“进货款”的名义大肆侵占、挪用资金。泉州市经侦支队接到上级指示后,花了近一年1时间,翻阅3000多本账目,先后向200多人取证,最后才查明此案。(刘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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